男孩弑母后被释放是真的吗
前几天震惊国人的12岁男孩弑母一事目前有了最新的消息,据说男孩已经被释放了,这是真的吗?难道这名男孩就一点责任都不用负吗?
12月2日晚9点左右,家住益阳沅江市泗湖山镇的34岁母亲陈某永远都想不到,会被杀死在自家卧室,而凶手正是自己12岁,还在上小学六年级的孩子,吴某康。
据警方的初步审讯得知,当晚母亲陈某发现吴某康抽了四包烟才打了他,平时对他的管教也仅是沉迷于游戏和吸烟这两点。
失望的回答
12月5日傍晚,葬礼上帮忙的亲戚朋友刚吃完晚餐,民警带着吴兵来到案发地指认现场。吴兵穿着土灰色棉衣从车上下来,穿过人群,到二楼母亲卧室,然后再回到车上,全程漠然。
因为没有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当晚派出所民警叫亲属去商量吴兵之后的看管问题。吴兵的叔叔吴杰明和几个亲戚在泗湖山镇的一家宾馆见到了他。吴杰明忍不住问他几个问题,却得到一串失望的回答。
“为什么要抽烟?“
“我们班几个同学也抽。”
“你把你妈妈杀了,你认为错了没有?”
“错了……但是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
“那以后怎么办?”
“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他还是12岁未满14岁未成年人,不能进行拘留或者进少管所。警方只能释放,当晚就已经送回家由家长接回监督。但为了小孩的成长,教育部门希望吴某家属将他转校,心理专家建议进行心理疏导。
将自己的母亲亲手杀死,竟然没事,还能够继续在外面学习,这是多么让人痛心的事实!
男孩弑母后就一点处罚都没有吗
因为不满14周岁不按刑事处理的“小恶魔”,真就任由他自由生长?并不是这样的,家长是可以原谅他,但是社会需要尽到社会应该有的责任。
在刑事免予处罚之外,还有政府强制收养制度,也就是《刑事诉讼法》17条规定的:“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监狱如果算是实行劳动改造,你们政府收容教养,算是对未成年人开了一扇窗。可是这个收容教养制度并没有很好衔接,就以湖南省为例:《湖北省公安机关办理收容教养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明确指出,“对家庭不具备管教能力,确有必要收容教养的,办案单位可要求犯罪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由政府收容教养的书面申请”。
收容教育规定要求,监护人或者父母作为强制申请的主体,如果父母不申请呢?谁来提起这个程序?因此完善社会的主动收养管教,还需要进一步督促。
网友热议
渤海湾2017 : 这么小就开始杀人了,长大了还得了?要让他知道杀人年龄不够一样要付出代价。在我国就适用我国的法律
撩人chuanzi99 :长大了以后怎么办?那就不用长大了,直接现在就枪毙了,以免祸害其他无辜的人
小小猪弟的好朋友:就这样放了??????我的天哪!!!
Lemon柠橘:又是未成年保护法吗?杀人没后果?回到学校一不顺心再杀人怎么办?继续保护吗???
小钰同学小宇宙要爆发:会不会通过这件事明白自己小,杀人不犯法,和老师同学闹矛盾也直接杀了,想想就可怕
若即若离亦着迷丶:第一,不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而是刑法。第二,建议将其送至封闭式军事化管理学校就读,也算是改造。
丑人-1998:才12岁就弑母,如果不加以严厉的改造,以后法律在他面前算什么??!!就这样放他出去,他还不狂言:你们敢动我试试?我母亲都杀过!!(想想都恐怖,竟然就这么放了,呵,未成年可真万能,杀个人都没事,想过会给未来的未成年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么?)
aczca:以后谁还管自己的小孩?讲道理不听,打,也不一定有用,打急了砍死大人.不说不打,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子不教父之过。更可怕的是现在的小孩知道杀人不偿命,不受罚,那以后会有更多的类似案例,更多的人付出生命的代价。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这条是条恶法?